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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这时众人才惊讶地发现,不知何时,身穿黑色西装的叶知秋将外套脱了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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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上身一件白色衬衫,衣服下摆没有束缚在裤子里面,两边袖口卷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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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身上背的。。。是电吉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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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评委席的黎坤眼睛一亮,脑海中闪电般划过一个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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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他要唱摇滚!黎坤猛地坐直了身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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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民谣、流行、唱跳,叶知秋都在这个舞台上尝试过了,唯独没有唱过摇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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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黎坤便是唱摇滚出身的,看到叶知秋的架势,瞬间明白了对方要干什么,同时心中不可抑制升起一个荒唐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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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他竟然连摇滚都会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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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摇滚乐的感染力、现场效果不必多说,其实是最适合总决赛这种场面宏大的舞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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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只是如今歌坛全是千篇一律的小鲜肉与流水线写出来的歌曲,摇滚未死,却也似乎已距离不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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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叶知秋将电吉他抱到胸前,面前架起麦克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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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“这首歌,献给离开了这个舞台的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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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“献给支持我的歌迷,书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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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“献给我爱的人,爱我的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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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“还有,献给每一位仍未放弃的追梦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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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环视了一眼舞台,下方是一片由手机闪光灯组成的星光海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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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叶知秋高声道:“《追梦赤子心》,献给大家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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