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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4章 三寸不烂之舌(第1页)

房间中,躺着的那个老人,头发花白稀疏,戴着一副老花镜,闭目养神,气色不如谷老爷子那么好看。

也就中等个头,略微发福,肚子比较大。

“来啦。

”金老爷子徐徐睁开眼睛,扭脸看向厉元朗。

别看他精神头不足,但是双眼犀利,犹如两道电光发射出来逼人的寒气,令人战栗。

好在厉元朗见过世面,坦然如旧,没被金老爷子凌厉的眼神受到影响,他十分恭敬的向金老爷子鞠了一个躬,问好道:“金爷爷,过年好。

没出正月都是年,现在拜年不算晚。

厉元朗是顺着金维信叫的,毕竟金老爷子和谷老爷子年纪相仿,在位时官衔差不多大,他们称兄道弟,厉元朗不能瞎叫,再把谷老爷子辈分无端降下来,成为笑柄。

“你拿的是什么东西?”金老爷子点了点头没有动,而是看到厉元朗手里拎着的木质漆盒问起来。

“给您带点小礼物,是晚辈孝敬您的一点心意。

”厉元朗双手呈在金老爷子眼前。

“你是个乡镇干部,我能猜到这里面是什么?人参或者灵芝对不对?”

还别说,金老爷子真是独具慧眼,猜的很准。

的确,漆盒里装的是一颗两百多年的野生灵芝。

厉元朗孝敬谷老爷子一根三百年的野山参,送给金老爷子野生灵芝做见面礼,都是滋补身体的好东西,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来讲。

“金爷爷,您老真是火眼金睛,一眼就能看穿,我送您的礼物是两百多年的野灵芝。

”厉元朗打开漆盒,暴露出里面灵芝的样子来。

这株灵芝是紫芝,外观呈肾形,菌盖木栓质,有柄,高和宽约17厘米,柄侧生,形长,菌盖及菌柄均有黑色皮壳,表面有漆样光泽,并有环状棱纹和幅射状皱纹菌肉锈褐色,菌管硬,与菌肉同色管口圆,色与菌管相似孢子褐色,卵形,内壁具显著小疣闻之气微香。

“你准备这东西一定是费了不少心思,花了不少钱吧?”金老爷子抬起眼皮只是粗略扫了一眼,表情不怒不喜,正如金维信所说那样,他这是对厉元朗送东西有些不高兴,是要发火的前兆。

“钱没花多少,您知道的,我们水明乡地处山区,山上长这种东西,倒是心思花了不少。

金老爷子本以为厉元朗会狡辩,编各种理由,但是没成想厉元朗会主动承认花了心思,令他有些意外。

说实话,像他这种身份的人,什么没吃过见过?就是弄来上千年的野灵芝,他都不会感到惊奇。

“说一说,花费你的什么心思?”金老爷子目光如炬,透着凛凛寒气。

“这根灵芝采于我们乡的旧地村,史料记载,那里是当年高祖皇帝曾经住过的地方,而采摘灵芝的地方就是位于旧地村北山密林,那里至今还有古迹遗存,并且,我还带来一些土,您看,黑色的土质,油汪汪的发亮。

在厉元朗的提醒下,金老爷子身体往前倾了倾,观看着漆盒里的东西,他没看灵芝,而是看了里面稀少的黑色土质,不由心发感慨。

为何?

金老爷子是满族,之所以改姓金,是因为族人担心遭到报复,历来朝代更迭,难免要经过一场血雨腥风,尤其前朝皇族,是首选的残杀对象。

所以,朝代灭亡之前,全族人不是改成金姓,就是姓肇或者姓罗,以躲避残害。

金家的皇帝血脉,要追溯到八代以上。

不算是近支,可在以前也是黄带子身份,皇家血亲。

现在有个怪现象,凡是沿用皇室姓氏的人,高调炒作,无非是借用人们的猎奇心理,博得眼球。

他们往往都是远支或者有盗用的欺骗性质。

而真正的皇室后人,都很低调不张扬,竭力避讳自己的特殊身份。

不吃祖宗饭,自食其力。

就像金老爷子一家,更是拒谈这个话题。

但是骨子里,依旧迸发着对祖先纵横驰骋,统治江山二百多年的崇拜。

野灵芝提不起金老爷子的兴趣。

但是那一小捧黑土。

却让金老爷子心潮澎湃感慨万千。

他抬手示意厉元朗将盒子送到他的眼前,手捻一撮黑土,放在鼻尖下,嗅闻着那捧黑土的味道。

泥土的芳香在他的脑海里确实别样味道。

恍然间,眼前出现了祖先骑着高头大马,奔走于白山黑水之间,挥刀战作力拼江山的激烈情景。

金老爷子尤为激动,都看到他的手指在颤抖,面色红润,眼神通亮。

好久,他才怅然若失道:“小伙子,请原谅我的失态。

我是一名老党员,生在旧社会,长在红旗下,是党给予了我的新生命新生活。

虽然我的祖先给了血液,但是真正让我享受幸福晚年的,是党,不是我那个叱咤风云的先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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