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元朗和沃宁对面而坐。
由于沃宁人高马大,腿太直,压根不会盘腿。
盘了几次,都以摔倒方式而告终。
弄得厉元朗冲他直摆手,示意他不要弄了,万一把腿掰折了,不值得。
厉元朗拿过白酒指了指,“喝点这个怎么样?”沃宁摊开双手,做出无所谓的样子。
厉元朗知道,莫巴利安国地处寒带,气温比这里还要低。
一年有大半年在零度以下,为了御寒,当地人常年喝烈酒。
无论男女老少,都以喝酒为乐。
打开酒瓶,一股浓烈且清香的味道扑鼻而来。
在寒冷的冬季,窗外雪花飞舞,又是这种特殊环境,喝酒反倒别有意味。
还别说,冷樱花准备的几种熟食,都是下酒菜。
酱牛肉、猪耳朵、猪手,还有下酒神器油炸花生米,绝对是酒民的乐趣。
别的好说,沃宁对于猪耳朵和猪手,产生出天然的抵触。
又是比划,又是屋里哇啦的一通外国话,厉元朗大概知道,他们莫巴利安人只吃猪肉,不吃边角料。
但他却对花生米十分感兴趣。
莫巴利安气候偏低,而花生则属于热带和亚热带作物,不适合在那里播种。
因而,莫巴利安人对花生知之甚少,更别提食用了。
只是,油炸花生香而酥脆,尤其边喝白酒边吃它,非常享受。
沃宁吃得起劲,一粒接一粒的吃不过瘾。
索性抓过一大把,一口放进嘴里,大快朵颐的嚼着。
再喝掉一大口烈性白酒,非常惬意的拍着肚子,一个劲儿的冲厉元朗竖起大拇指,那意思太棒了。
厉元朗笑而不语,静静观察着沃宁的表现。
尽管沃宁喝酒时,与厉元朗没什么交流。
语言不通,说了谁也听不懂。
但厉元朗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。
很快,酒过三巡,沃宁泛红着脸,由于土炕很热,房子里也很热,他索性脱掉外套,摸着焦黄的络腮胡须,吃着酱牛肉,怡然自得。
此刻的厉元朗,喝了一口酒,忽然大声呼喊一句:“不好,窗外有人!”随着他的喊声落下,在外间屋忙乎晚饭的冷樱花,匆匆闯进来,惊悚的瞪大双眼,本能的望向窗户。
看了一会儿,黑漆漆的什么都没看到。
禁不住扭脸问厉元朗,“人在哪里?”厉元朗哈哈大笑,指着沃宁说:“沃宁先生,你是听得懂我们的话,为什么装作不知?若是有难言之隐,不方便说,就当我什么都没问。
”沃宁见状,低下头瞧着厉元朗,一言不发。
倒是跟在冷樱花身后的丽莎绷不住了,用生硬的语言缓慢说:“这位先生,我们、我们不能说……”沃宁“唉”了一声,终于开口,“先生,我向你道歉,我隐瞒了我的身份。
我和丽莎不是旅游博主,我们其实是莫国将军的孩子……”显然,沃宁普通话水平很高,吐字发音很准确。
沃宁的父亲和丽莎父亲,都是莫巴利安国的将军。
手中掌握很重要的军队。
沃宁和丽莎父亲,分别带领各自军队,与反对派部队展开激烈战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