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要找许之夏平时用的那张银行卡。
萧野身上只有一万多块钱,这还是因为这个暑假许之夏没去做暑假工,天天在家里画画,他看着热,打算去买空调留的钱。
平时,萧野身上不超过一万块钱,工资大部分都打给许之夏,就怕她要用不好意思问他要。
萧野在许之夏的抽屉里找到银行卡。
他去自动取款机查询所剩余额。
令他没想到的是,许之夏卡里居然有近五万块钱。
萧野没空惊讶,去找律师。
目前,第三个人也已经落网,他们三个不仅有案底,还是通缉犯,在隔壁省犯了事躲到玉和。
而那个被许之夏砸进医院的人也醒了。
这些,对许之夏有利,但她仍旧不绝对安全。
律师解答:“如果是在抓捕过程中致使被通缉人受伤,不承担法律责任。但事发时你们不知道他们被通缉,还是可能会被检方用‘故意伤害罪’起诉。”
故意伤害。。。。。。
萧野不认可:“这怎么能是故意伤害?”
律师阻止:“我们先不下定论!”
律师又说:“但我们要准备好应对方案。照你所说,我们可以从‘正当防卫’辩护,因为当时你人身正受不法侵害,而她的行为属于制止不法侵害。。。。。。”
萧野从律所出来,心里有了数。
如果许之夏被检方起诉,就以‘正当防卫’进行辩护。
律师让他宽心,说会尽全力。
但律师也说了,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,还是要负刑事责任。
萧野失神,在律所前的阶梯上踩空一步,他顺势坐下。
那天,他在那儿坐了好久。
他后悔了。
那晚,应该还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。
可他照着一贯的处事方式。
冲动。
不顾后果。
他不该的。
因为现在,他不是一个人了。